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
商务部:认真做好元旦、春节市场保供和消费促进工作******
中新网12月29日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在29日召开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元旦、春节是我国重要节日,也是居民消费旺季。商务部将认真做好节日市场保供和消费促进工作。
一是加强市场运行监测。启动节日期间全国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,密切关注市场运行态势。
二是加大货源组织协调。指导各地组织骨干保供企业与供应基地加强产销衔接,拓宽货源渠道,根据“两节”消费特点,增加库存数量和商品种类。
三是做好政府储备调节。督促北方部分大城市落实冬春蔬菜储备计划,指导地方统筹肉菜储备投放,增加市场供应。
四是强化便民服务保障。指导电商平台、快递企业完善人员轮换预案,保障业务正常运转。鼓励重点商超适当延长营业时间,满足节日消费需求。
五是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。指导各地开展内容丰富、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促进活动,营造浓厚节庆氛围。(中新财经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